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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电气承包合同

时间:2024-06-08 23:43:47
工程电气承包合同

工程电气承包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电气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电气承包合同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国家合同法,国家建筑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吉林省松原市

二、工程名称:春兴花园小区式 号楼。

三、施工项目:给水、排水、采暖和电气包工包料安装。

四、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注)结算时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五、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工, 年月 日竣工。

六、承包方式: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给乙方,一次性包死,乙方自行组织购料并在施工前向甲方报验主要材料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七、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甲方以建筑面积(暖、水、电包工包料安装)每平方米

元的价格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甲方根据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起到三层,按照乙方三层总进度的75%,给乙方拨款。其余四层同样根据土建工程进度主体封顶时,再按照乙方四层总进度的75%给乙方拨款。交工后除按总造价预留5%的质保金外,余款全部付清。

八、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人工费和材料费由乙方承担,由于外部其它人为损坏原因,由甲方指定行为人承担经济损失,乙方可进行有偿维修。

九、因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条及时拨付工程款,影响施工进度,造成不能按期完工,给乙方造成停工等经济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由于乙方组织施工不利,延误工期,给甲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在施工中,甲方临时提出设计变更,应由甲方给乙方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单,涉及金额在一万元以内的,甲方不算帐,反之按实际发生额给予鉴证。

十一、给排水、采暖和电气包工包料安装工程,包括设计和会审图纸全部内容。

十二、关于施工用电和作内业问题:

十三、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十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和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第一。由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机具损坏等事故的,可根据损坏程度,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⑴此工程不包括给水,排水和采暖的外网在内。

⑵不包括热表和卡式水表在内。电表为普通式的。

⑶不包括隔油器和三盒在内。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代表签字(盖章):

乙 方:

代表签字(盖章):

20__年 月 日

工程电气承包合同2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全称):

乙方(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用工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使本工程达到文明施工,按期竣工。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和价格: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结构: 建筑面积约 M2。(以实际面积为准)

1.4承包工作内容:

照明系统:管路预留预埋、穿线、照明灯具、插座、开关、配电箱和电表、防雷接地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动力系统:管路及套管预留预埋

、电缆桥架安装、线缆敷设、配电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要求的内容

。弱电系统(电视、电话、宽带等):管路及套管预留预埋、消防系统管路预留预埋、应急照明灯的安装及调试。

1.5承包价格:

18元/m2(不含临电) 18.5元/m2(含临电)(按建筑面积计算)。

1.6承包方式:

包人工费、包辅材(铁丝、钉子、绝缘胶带和塑料胶带等)、包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及钢卷尺、划线笔、压线钳等)、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7付款方式:1、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支付或者借支。

2、乙方在领取或借支工程进度款时应按实提供职工领取工资花名册,由本人领取工资时必须本人签字确认,不能代领,更不得私自挪用人工工资,如发现承包人挪用人工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二、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主材料供应。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

3、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材料计划要准确,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供应材料,若实际使用量超出乙方的材料计划,超出部分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从工程承包费中扣除多余材料费用。

4、乙方负责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建立、维护、拆除。各种电气的孔洞预留与封堵。

5、进场材料与甲方保管人员共同验收(包括型号、规格),发现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型号、规格不符合要求及时汇报。

6、乙方负责进场材料的卸车入库,配合甲方做好进场材料的保管工作。避免丢失与损坏。

三、工期:按甲方规定的工期按时组织施工,在实际开工日至甲方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

四、甲方责任:

1.对乙方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为乙方在施工现场提供临时库房。

2、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及相关的设计变更通知。

3.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4.监督检查乙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材料和机具的使用情况,并对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5、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及各分包单位的进度协调,负责有关工程会议,协调各协同单位施工中出现的矛盾。

6、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当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所要求的标准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核查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义务指出甲提供施工图纸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漏点并在施工之前将发现的图纸上的错漏及时通知甲方,避免造成损失,否则,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的职责未尽而导致一切变更不予增加费用。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 ……此处隐藏3741个字……框架剪力墙结构为每平方米9元。

五、付款方式:乙方施工进度每个月25号将上个月的实际工程量如实上报给甲方,监理核实后按工程量的75%付给乙方工程款。待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扣除全部工程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的交付和保修期,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两年内电气工程无任何漏电和故障,甲方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乙方。

六、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供应电气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机器设备除外。

2、工程在进行中和验收合格后,甲方会按时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特殊情况除外(可以延长3—5天)。

七、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电气部分预埋、通管、穿线、开关、插座、灯具、配电箱、柜安装以及调试。在预埋、穿线、开关、插座及灯具的安装过程中,省材省料,避免出现浪费现象,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乙方组织人员认真按图纸施工,保证质量按时按质完成。

3、在质量保修期内电气工程出现的问题,乙方要及时维修和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乙方维修不够及时,甲方有权用质保金请他人维修并扣除乙方所有质保金,并按违约责任处理。

八、奖罚措施:乙方在施工过程结束后,经甲方,工程监理和质监站验收认为该工程电器部分完成的优良,避免重复施工,给予5%的奖励,相反则罚5%。

九、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2、向当地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发包方):

代理人:

乙方(承包方):

代理人:

身份证号:

工程电气承包合同5

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

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

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

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

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

《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

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

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

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

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

《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

《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

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

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

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

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

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

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

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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